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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动巡逻车使用管理规范发表时间:2023-02-07 15:14 第一,管理方法要求 1、巡逻车具有指定的使用和管理方法, 2、本次巡逻车遵循快车专用、专职驾驶、安全操作的标准,严格要求治安巡逻车。 3、巡逻车辆的日常维护、维修、给油等事宜由指定责任人办理。 4、全体成员治安人员紧密配合生产管理应用治安巡逻车。 二是车辆安全管理要求 (一)、应用要求 1、只有指定人员才能安全驾驶,并有驾照。 2、使用治安巡逻车必须向指定人员申请或批准才能使用。 3、安全驾驶巡逻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。 4、应对突发安全事故时间启动报警器,并实现现场时间。 。 5、巡逻车在处理安全事故时,应停在安全位置。(position),人行车熄灭,钥匙(key)随时随地带上。锁上刹车,关上窗门。 (二)、管理方法要求 1、未经指定的人员严禁使用公安巡逻车;未经领导干部或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许可,禁止给予公安巡逻车; 2、停止使用时,公安巡逻车必须停在服务处的停车位;外出或检查时,禁止随意领取货物。 (三)、车截设备的应用要求 检查时一般应打开后备箱信号灯;在没有突发情况的情况下,禁止使用报警器;在没有工作流程的情况下,不得随意使用喊话器。 (四)、维修要求 在使用之前,应对巡逻车进行全面检查,如有疑问或常见故障,应立即给出反馈。(feedback)给予维修人员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,立即清洗、维修汽车。每天做好维修记录。 |